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和《标准物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1、批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申报的80种一级标准物质,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》,并统一编号,颁发“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”和“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”。
2、批准四川中测标物等单位研制的21种二级标准物质证书颁发许可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