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
标物办发[2010]131号
关于2010年度标准物质
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到期换证的通知
标准物质研制单位:
你单位研制、生产的标准物质(见附件)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(以下简称许可证)已于2010年到期,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,许可证5年到期的标准物质须进行复查登记,复查结果经专家审查合格后,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,再发放新的许可证。
请登录如下网址查找复查登记表等有关资料:
网址:www.naccrm.org (网页右上角有“下载区”点开即可)
请按照表中要求逐一填写,加盖公章。于2010年5月底前,将复查登记表2份,报送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。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邮箱:jyp6617@sina.com。
注:标准物质复验数据可作为附件附后。
单位名称:中国计量测试学会(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)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(邮编:100029)
联 系 人:姜亚平 联系电话:010-84639753,
邮箱地址:jyp6617@sina.com
联 系 人:韩永志 联系电话:84250921
附件:换发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目录
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2010年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