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和个人:
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科技成果鉴定工作,提升学会鉴定工作的科学性、规范性和质量水平,根据《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管理办法》,现将有关鉴定工作说明如下。
一、鉴定范围
计量测试领域具备科学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、新理论、新方法、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重大科技成果。
二、受理及组织鉴定程序
(一)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单位和个人,填写《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》(一式一份,单位盖章)。
(二)学会收到申请之日起15天内,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做出是否同意开展鉴定工作的回复。
(三)审查通过后,学会通知申请单位办理相关手续。
(四)学会聘请相关专家成立鉴定委员会。委员会不少于7人,国家级项目由至少1名院士担任鉴定委员会主任。
(五)学会聘请相关专家成立专家测试组。在鉴定会议召开前,对该科技成果进行测试,形成测试意见。测试组组长由鉴定委员会成员担任。
(六)鉴定材料审查。学会组成材料审查小组,对鉴定材料进行形式审查。材料符合鉴定要求后,安排鉴定会。
(七)召开鉴定会。
(八)签发科技成果鉴定证书。
三、鉴定需准备的材料
(一)研制工作报告(包括:课题研究任务渠道、立项或选题背景、说明课题的起止时间、研制工作的组织过程、研制工作取得的成果、课题组人员和经费情况等)。
(二)技术研究报告(包括:技术方案论证、技术特征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,技术成熟程度与技术创新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、科技进步的意义及市场竞争力的作用,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,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)。
(三)测试报告(报告中需详细描述测试方法、测试项目、测试过程、测试数据、测试结论)。
(四)查新报告(成果达到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,且查新后6个月内必须完成成果鉴定,否则需要重新查新)。
(五)应用报告(包括:产品应用情况和用户报告,用户报告中应体现用户的评价性意见)。
(六)经济、社会效益分析报告。
(七)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。
(八)附件。项目来源及验收证明、经济效益证明(需出具研制单位财务证明,加盖财务章、法人章)、应用合同(如合同涉密,可提供与涉密机构签署合同证明)、知识产权证明、论文发表等。
四、鉴定费
具体标准详见《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科技成果鉴定服务费管理办法》。
附件:
1.《中国计量测试学会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》
联系人:刘健、崔翼
电话/传真:010-84639756、010-84639822、
邮箱:xu13810830294@163.com
中国计量测试学会
2019年1月14日